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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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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学音乐学院2011年招生简章

发表时间:2011-01-13浏览量:

温州大学是一所地方综合性大学,办学历史可追溯到温州近代著名爱国爱乡人士黄溯初先生1933年创办的温州师范学校,文化底蕴深厚,有着优良的办学传统。

学校位于浙江省南部美丽的沿海城市温州。学校占地总面积2224亩,分茶山校区和学院路校区。茶山主校区位于温州高教园内,南眺罗山群峰,北蕴三垟湿地,山水灵秀与翰墨书香相得益彰,是莘莘学子修身治学的绝佳所在。

学校校舍面积102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7亿元,馆藏纸质图书188.3万册,非纸质图书150.5万册,中外文期刊数据库21个。

学校下设16个学院和1个思政部,并举办瓯江学院、城市学院2个独立学院,形成了"一体两翼"的办学格局。现有全日制在校生30098人,教职工2379人,其中专任教师1362人。专任教师中,有教授174人、副教授407人,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213人,硕士和博士生导师203人,省、市新世纪学术与技术带头人226人。

学校现有20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点。有50个本科专业,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2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本科专业涵盖了文学、理学、工学、法学、教育学、经济学、历史学、管理学等八大学科门类。

学校牢固树立人才培养质量是办学生命线的观念,积极开展教学质量工程建设,不断提高本科教学质量与水平,在2008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等级。学校被确立为"国家创业型人才培养温州模式创新实验区"、全国创业教育示范院校和浙江省教师教育基地。"创业教育""教师教育"已成为学校办学的两大特色。学校具备招收外国留学生资格,是全国首批华文教育基地。

东瓯大地,钟灵毓秀,音乐文化底蕴深厚。这里名家辈出,孕育了缪天瑞、陈田鹤、潘怀素等一批引领中国近现代音乐文化潮流的杰出音乐家。创建于1997年的温州大学音乐学院,深深植根于浙南这片人文沃土,浸染着浙南音乐文化的精魂,秉承“以乐教和,大音陶情”的精神,坚持以“厚基础、强能力、重人文”为指导,以素质教育为主线,按照“能力本位”的办学思路,博采众长、积极创新,为优良的教育教学奠定了基础。

目前,学院有音乐学、音乐教学与课程论2个硕士点(含10多个研究方向),有音乐学、音乐表演2个本科专业。院内教学设施齐全、资源丰富。拥有近2万平方米的现代化音乐楼,内含3个大型舞蹈房、1个功能齐全的音乐厅(有两架音乐会专用钢琴)、1个拥有16套设备的数字音乐教室、1个配置一流的录音棚、2个数码钢琴教室、280间琴房。

音乐学院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48人,其中专职教师39人(包括正教授6人、副教授17人)。近几年,音乐学院教学科研成果显著,承担了2项国家级、7项省部级课题,获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多项,出版著作8部,多位师生在各级各类音乐比赛中获奖。

一、 招生计划:

科类

专业

培养

层次

学制

招生

人数

招生范围

艺术文理

音乐学(师范)

本科

四年

30

浙江、江苏

艺术文理

音乐表演(器乐、声乐)

本科

四年

70

浙江、江苏、安徽、湖南、河南

艺术文理

音乐表演(舞蹈)

本科

四年

30

浙江、江苏、安徽、湖南、河南、黑龙江

注:1、具体招生计划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文件为准。

2、学费按浙价费【2007313号文件收取。我校目前实施学分制收费,按照该标准预计音乐学专业每年学费7000元左右,音乐表演专业每年学费9000左右。

二、专业介绍:

音乐学(师范)本科专业培养各类中等学校音乐教师和社会所需的音乐高级专门人才。主要课程:乐理与视唱练耳、声乐、钢琴、多声部音乐分析与习作、和声、曲式与作品分析、复调、中外音乐史与名作赏析、中国民族音乐、音乐教育学基础、世界音乐、合唱与指挥、钢琴即兴伴奏、电脑音乐、音乐美学、形体与舞蹈、器乐等。

音乐表演本科专业(含声乐、器乐、舞蹈方向)培养能在各种企事业文化团体、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关、出版及广播、影视部门、高、中等学校从事表演、教学、研究、编辑、评论、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主要课程:乐理与视唱练耳、中外音乐史与名作赏析、中国民族音乐、合唱与指挥、歌曲创作、音乐美学、音乐心理学、声乐演唱、器乐演奏、舞蹈基训与身韵、舞蹈编导等。

专业主修课程有:

声乐方向:声乐、声乐艺术史、声乐教学法、形体与舞蹈等;

器乐方向:钢琴即兴伴奏、钢琴教学法、钢琴艺术史、器乐合奏等;

舞蹈方向:舞蹈基训、民族民间舞、舞蹈身韵、舞蹈编导等。

三、报考对象及考试时间、地点

1、报考对象及条件: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普通高中及中等艺术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户籍在浙江、湖南、河南、江苏、安徽、黑龙江的中国公民。

2、浙江省、湖南省、河南省考生必须参加生源省音乐统考,我校承认省考成绩,不组织单独考试。

3、安徽省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考点设在合肥:201112223日报名,24日考试;报名、考试地点: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4、江苏省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考点设在南京201112425日报名,26日考试;报名、考试地点:晓庄师范学院。

5、黑龙江省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考点设在哈尔滨:2011116——17日报名,18日考试;报名、考试地点:黑龙江东方学院。

四、安徽省、江苏省、黑龙江省专业校考:

1、校考报名时须带《报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后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逾期不得补考。

2、考试科目及比例:音乐表演(声乐、器乐)考试科目为1x,总分为100分。其中1”为必考科目视唱听音,占30%“x”为选考科目占70%,包括声乐、器乐,任选其中1项(不能多选)。音乐表演(舞蹈)只考技巧和成品舞。

3、考试内容:

(1)视唱听音:抽题视唱和模唱,不考乐理知识。

(2)声乐:自定独唱歌曲2首,各种风格演唱均可。考生自备乐谱,考生可清唱也可由考点统一伴奏。

(3)器乐:限招钢琴、二胡、琵琶、古筝、扬琴、竹笛。自定乐曲、练习曲各1, 乐器考生自备(钢琴除外)。

(4)舞蹈:自定一段舞蹈,自备伴奏带(VCDCD、磁带均可);技巧表演。

五、填报志愿

1、凡参加我校专业校考的安徽省、江苏省、黑龙江省考生,成绩合格者我校于41前寄发《温州大学201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考生凭此《合格证》按规定时间到户口所在县(市、区)考试院办理报考填报志愿等手续。

2、浙江、湖南、河南考生通过省考以后按规定时间到户口所在县(市、区)考试院办理报考填报志愿等手续。

六、录取办法:

1、浙江省考生按照浙江省规定办法计算综合分,专业分、文化分均上线者,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不低于60分。

2、江苏省、安徽省、湖南省、河南省、黑龙江省考生,根据生源省考试院有关政策,专业分和文化分均上线者,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不低于50分。具体综合分折算方法为:综合分=文化总分(750分制)×30%+专业成绩×7.5×70%。

招生热线: 057786680800;:招生网址http://zs.wzu.edu.cn/(专业成绩查询41日左右开通)。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温州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