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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外省艺术类考生综合分折算方式的温馨提醒

发表时间:2014-06-26浏览量:

各位考生:

在近期的电话咨询中,外省艺术考生对我校的综合分折算方式还不甚了解,现将有关折算方式做如下说明:

一、美术类

12014年我校在山东省、湖南省、安徽省、江苏省、黑龙江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有美术招生计划。其中山东省、湖南省承认省考成绩,安徽省、江苏省、黑龙江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考试。

2、符合条件的外省艺术考生(校考或省艺术统考合格、文化分达到所报考批次的合格线、英语单科成绩合格(江苏省40分,其他省份50分))可以填报我校相关批次志愿。

3、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志愿填报结束后,我校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为:美术综合分=文化总分(750分制)×30+专业成绩(百分制)×7.5×70%。


   注意点:
1、文化总分不是750的省份如江苏省,折算方式为:(考生的具体文化分/该省文化分总分)*750 2、专业分不是百分制的省份如湖南、山东,折算方式是(考生的具体专业分/该省专业分总分)*100*7.5

例子1:江苏考生文化分240(文化分总分440),校考分90,具体综合分折算为:(240/440)*750*0.3+90*7.5*0.7=122.7+472.5=595.2

例子2:湖南的考生文化分431(文化总分750),省艺术统考成绩230(总分300),具体折算方式为:431*0.3+(230/300)*750*0.7=129.3+402.4=531.7

二、音乐类

12014年我校在湖南省、河南省、安徽省、江苏省、黑龙江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有音乐类招生计划。其中湖南省、河南省承认省考成绩,安徽省、江苏省、黑龙江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考试。

2、符合条件的外省艺术考生(校考或省艺术统考合格、文化分达到所报考批次的合格线、英语单科成绩合格(江苏省40分,其他省份50分))可以填报我校相关批次志愿。

3、音乐表演(器乐)限招钢琴、二胡、琵琶、古筝、小提琴、扬琴、竹笛。

4、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志愿填报结束后,我校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为:音乐综合分=文化总分(750分制)×30+专业成绩(百分制)×7.5×70%。


   注意点:
1、文化总分不是750的省份如江苏省,折算方式为:考生的具体文化分/该省文化分总分*750 2、专业分不是百分制的省份如湖南、河南,折算方式:考生的具体专业分/该省专业分总分*100*7.5

例子1:江苏考生文化分220(文化分总分440),校考分90,具体综合分折算为:(220/440)*750*0.3+89*7.5*0.7=112.5+467.3=579.8

例子2:河南的考生文化分380(文化总分750),省艺术统考成绩140(总分170),具体折算方式为:380*0.3+(140/170)*750*0.7=114+432=546

★说明:各省的总分可能举例有误,可套用计算公式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