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学校更科学、合理、及时的安排2008年分批次、分专业的招生计划,各学院编报招生计划工作将要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编报原则
1、以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为导向,顺应学校教学改革要求, 综合考虑现有的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和师资力量,正确处理好规模与效益、数量与质量、特色与结构之间的关系。
2、充分考虑专业的生源、新生报到率、毕业生就业率等因素。
3、文、理科、师范类、艺术类等各类招生计划原则上不超过去年。根据需要,可小规模浮动。
二、招生计划编报要求
1、分录取批次编报。录取批次仅指第一批、第二批。
2、分专业(专业大类)编报。师范类专业招生计划按专业填报,其余专业按学科专业大类招生原则不变,需按大类填报计划。
3、分生源科类编报,生源科类指文科、理科、艺兼文、艺兼理,体育(文)、体育(理),专科起点本科、五年一贯制大专班。
4、按招生省份填报,希望在浙江省以外省份招生的专业(学科专业大类),需在备注中说明。
三、时间要求
10月20日之前将招生计划预报表上报教务处招生办(南校区行政楼409),联系电话:8800,9000。
附件1:温州大学2008年招生计划预报表.doc
附件2:温州大学2007年招生情况表.doc
温州大学招生办
2007-9-28